发布时间:2026-09-10
浏览次数:10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上理工研〔2025〕10号),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组长:栗建华、张华 组员:杨庆国、张博、谌涛、王文举、周婕、张学科、宗真真、孙九龄、殷菘泽
二、评选细则具体参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评审程序
9月10日~9月18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 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3份),审批表中的签名栏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请参看《附件10关于填写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说明)
(2)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须提交《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其中,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签名栏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
(3)《导师评价表》(见附件6),交纸质版;
(4)《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7)交纸质版;
(5)《出版学院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表》(见附件8)交纸质版
(6)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且日期要求2026年9月10日之后的);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算分统计表》(见附件9)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jxsdzzz@163.com
(8)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或者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及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
(1)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25年9月1日之后;
(2)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3. 请申报的同学按照上面要求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各自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9月22日~9月29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9月30日~10月13日:学院公示阶段(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院应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10月14日~10月21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出版学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