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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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位同学:
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进入答辩环节,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与盲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合率检测
1.重合率检测日程
(1)2026年5月6日(8:00)至5月11日(24:00),学生需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word版)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例如“19151000+张三+数学与应用数学”)提交至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文稿要求只含正文部分,去除封面、目录、摘要、参考文献、附录、致谢部分。指导教师在5月11日(24:00)前认真审阅学生查重文稿版本以及文稿命名后,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
毕业论文管理系统重查重功能已升级,操作指南见附件1。每位学生有1次查重机会,未通过查重的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复检。
2.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5月11日-5月25日)(1)对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参考检测报告并确认无学术不端问题后,可按正常程序组织评审与答辩。
(2)对文字重合率在30%-50%(含50%)之间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参考检测报告并指导学生认真修改毕业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者,视为通过检测。复检仍未通过者,毕业论文须延缓答辩。
各系部需于5月18日前,收集学生的重合率复检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以及复检论文至教务办门老师。重合率复检相关表格见附件2。
(3)对重合率大于50%的毕业论文,由学院组织同行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认定,若认定该毕业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取消该生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资格。5月12日下午5:00前,请各系部提交签字盖章的取消答辩资格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至教务办门老师。取消答辩资格相关表格见附件3。
若认定该毕业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两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导师及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学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则视为通过,由学院安排答辩。复检仍未通过,毕业论文须延缓答辩。
5月13日前,请各系部做好重合率大于50%的毕业论文的学术诚信认定,并提交学术诚信认定表纸质版或扫描版及签字盖章的学术诚信认定汇总表Excel电子版至教务办门老师。学术诚信认定相关表格见附件4。
重合率大于50%的毕业论文,在学术诚信认定通过后,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各系部需于5月25日前,收集学生的重合率复检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以及复检论文至教务办门老师。重合率复检相关表格见附件2。
二、盲审
1.盲审日程
(1)4月30日,教务处发布盲审名单,见附件5。
(2)5月13日17:00前,学院收集并提交盲审论文电子版(pdf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盲审论文命名方式为论文编号+学号,请提交完整版论文,论文封面、论文承诺书、致谢等地方请隐去导师及学生姓名)。请各系部汇总提交至教务办门老师。
(3)5月15日-5月21日,教务处将对抽中的毕业论文送校内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2.盲审结果处理
专家评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延缓答辩”。专家意见为“延缓答辩”的毕业论文,6月5日前学院须组织由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复审,并给出最终评审意见。
三、其他事项
(1)答辩前,各学院确认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文稿、查重文稿、查重报告等)在系统中全部上传提交确认完整。
(2)答辩前,学院在系统中做好获得答辩资格学生的答辩安排。
附件1.
毕业论文查重操作指南.docx
附件2.
上海理工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合率复检申请表相关表格.zip
附件3.
上海理工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取消答辩资格相关表格.zip
附近4.
上海理工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认定相关表格.zip
附件5.
2025-2026学年本科毕业论文盲审检查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