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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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26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开始启动,现将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原则

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理工研〔2025〕17号)的要求执行。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2〕93号)的要求执行。

二、申报说明

1. 填表说明:

(1) 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应根据要求填写附件一内表一:《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已取得硕导资格人员如申请其他一级学科硕导资格应填写附件一内表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跨学科);

(3)外单位硕导调入我校或因校际合作认定我校硕导资格应填写附件一内表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并在封面勾选认定类型;

(4)外单位人员申请联合培养导师应填写附件二内《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注:请认真对照各表内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并准备相应材料。

2.材料审核:

(1) 简况表内所列论文:

所列代表性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排序第一)或唯一通讯,已见刊,外刊请开具检索报告。校内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时,由教务秘书在论文处审核签章;校外申请人所填论文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

(2) 简况表内所列科研项目:

校内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科研院或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章。校外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提供所属单位出具的到款证明等作为支撑材料。

3.申报材料年限:

申报材料中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联合培养导师成果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申请人在2026年1月16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卓越了507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支撑材料发至邮箱:chubanyishu@163.com。

相关文件规定及表格见链接:

附件一: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文件及表格.zip

附件二:遴选联合培养单位导师文件及表格.zip


 出版学院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