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学院关于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10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张华 组员:王蕊、杨庆国、张博、孙刘杰、王勇、周婕、张学科、宗真真、孙九龄、黄渤钦

二、评选细则具体参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评审程序

9月12日~9月18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 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的时候参考附件7说明),认真填写并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3份),审批表中的签名栏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

(2)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须提交《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其中,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导师评价表》(见附件4)

(4)《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5)

(5)《出版学院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表》(见附件6)

(6)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且日期要求2025年9月11日之后的)、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交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交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

(1)各类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优秀艺术作品等)、科技竞赛获奖等。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24年9月1日之后;

(2)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3. 请申报的同学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各自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9月19日~9月24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9月25日~10月9日:学院公示阶段(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院应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10月10日~10月20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出版学院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4-导师评价表.docx

附件5-绩点测算表.xlsx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表.docx

附件7-关于填写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