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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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张华

组员:杨庆国、王蕊、薛雯、孙刘杰、王勇、张博、周婕、王振、吴雨桐、胡泊

二、评审细则

具体参见《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0月31日~11月3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 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的2022级、2023级、202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详见《办法》中的参评资格)。

2.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9),认真填写并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2份);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硕士研究生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导师评价表》(见附件5);

(4)《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6);

(5)《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7);

(6)《成果汇总表》(见附件8);

(7)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发表论文的期刊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交)+原件(核验)。

注意:(1)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23年9月1日之后;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考察在读期间课程学习成绩,成果截至到2024年10月31日;

(2)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3)所有表中的签名栏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

3.材料提交

请申报的同学于11月3日下午3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各自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其中附件2、4、6、7、8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zhen@usst.edu.cn,邮件主题为2024国奖申报-姓名)

11月4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11月5日~11月11日:学院公示阶段(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院应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11月12日~11月19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四、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联系电话:021-55274174。

附件1 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docx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doc

附件4 2024年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5 导师评价表.docx

附件6 成绩绩点测算模板.xlsx

附件7 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8 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9 关于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说明.docx


出版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