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学院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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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结合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学院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院评选方法

学院参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文、艺三大学科群的教学特点,对不同学科群的专业教师的综合教学成果进行综合考量。学院避免单纯以“评教排序”作为唯一评选依据,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态度、学生评教及专家意见相结合,并注重近三年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或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4.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5.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6.避免单纯以“学生评教排序”作为评选依据,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7.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当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

三、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