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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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号),学院现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延长学制与定向委培学生除外;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原则上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

3、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推荐名额:7

二、 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蔡锦达

组员:张华、薛 雯、尚娅、施勇勤、任 健、王勇、孙刘杰、宗真真、周 婕、李硕

三、评选细则具体参见《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附件1)。

四、评审程序

31~38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2. 申报材料

1)《导师评价表》(见附件4,交纸质版)。

2)《算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交纸质版)。

3)《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6,交纸质版)

4)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原件及获奖证书(论文发表需要图书馆的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 请申报的同学于38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辅导员宗真真老师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注意同时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上述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39~314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按学校学院下达推荐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315~321日:学院公示阶段

所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获评学生填写填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337678030@qq.com,同时提交纸质版)

学院将入选名单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学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委员会通过后,报市教委审核。

注意:根据市教委要求,本次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及流程将另行通知。

附件1-版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doc

附件4-导师评价表.docx

附件5-算分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成绩绩点测算模板.xlsx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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