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艺学院关于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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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89号)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76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蔡锦达

组员:张华、薛 雯、尚娅、任 健、孙刘杰、施勇勤、王勇、宗真真、  周 婕、王琳

二、学院评审细则

具体参见附件《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在36下午5点前须完成申报

1)申报对象

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21级“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MBAMPAMEM、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报奖项

一等奖 12000/年(资助比例:5%7人);

二等奖 8000/年 (资助比例:35%48人);

三等奖4000/年 (资助比例:50%68人);

3)提交申报材料

a. 《算分申请审批表》《导师评价表》、《成绩绩点测算表格》(见附件234

b.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含公章)、六级证书(交复印件,审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审原件,或者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交复印件,审原件)。

c. 请申报的同学于36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37~14日:学院评选阶段

3.315~21日:学院公示阶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322~31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联系电话:021-55274174

附件1-版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doc

附件2-导师评价表.docx

附件3-成绩绩点测算模板.xlsx

附件4-算分申请审批表.doc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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