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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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办公室、科研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收付行为,推进内控制度建设,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本通知所指的合同是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生效的合同(包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采购合同、无形资产服务类合同、横纵向课题经费使用相关合同、校企合作协议等。
2.合同备案范围:
(1)2022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所有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均需进行备案。
(2)2022年之前签订的,尚有资金未支付的合同需补充备案。
二、备案方式
合同签署人将合同备案台账(见附件)及合同文本复印件,送学院办公室财务秘书。
三、工作要求
1.请全体教师提高财务管理意识,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复印件等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2.对于不履行备案的合同签署人,在学校审计、巡察等专项工作中一经发现,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的责任追究条款,学院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合同备案台账.docx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