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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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22年第一批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开始启动,现将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原则

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0]204号)的要求执行。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16]124号)的要求执行。

二、申报说明

1. 填表说明1)校内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应根据要求填写表一:《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校内硕导如申请其他一级学科硕导资格应填写表二:《跨学科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3)外单位硕导调入后认定校内硕导资格应填写表三:《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外校调入);4)外单位硕导因校际合作认定校内硕导资格应填写表四:《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校际合作);3)外单位人员申请联合培养导师应填写《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支撑材料:1)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如有检索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2)所列其他成果复印件;3)第一负责人科研项目需经由科技处审核认定,在外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需提供外单位或项目所属部门出具的盖章书面证明,或项目合同书且合同书标明本人负责的经费额度;4)支撑材料的装订顺序需与申请表中所填成果顺序完全一致。

3.申请人在202217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交到学院办公室507。 电子版发至邮箱:chubanyishu@163.com

本批次硕导申报成果时间限定的近三年是指20191月至202112月、联合培养导师成果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171月至202112月,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材料核查。

相关文件规定及表格见链接:

附件一: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文件及表格(2021年).rar

附件二:遴选联合培养单位导师文件及表格.rar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