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491
全院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低值品管理工作,提高低值品使用效率,规范低值品处置行为,根据学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2020年低值品处置工作实施的通知》,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1年低值品处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低值品处置原则和方式
本次低值品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由学院统一管理,教师自行完成处置程序,报学院备案,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应的核销手续。
二、低值品处置范围
本次低值品处置范围包含学院系统中所有在账低值品的报废,指对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因自然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低值品进行处置。其中,电子产品类的低值品使用年限为3年,其他类型低值品的使用年限为5年。
三、低值品处置流程
(1)用户申报。低值品保管人登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低值品台账,对符合范围的低值品进行报废申请。低值品报废需交还实物原件,同时签写《账实相符待报废低值品签收表》。
(2)学院审核。根据实物回收情况,资产管理员、纪委监察员进行初审,学院低值品处置领导小组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
(3)残值评估。学院低值品处置领导小组对待报废低值品进行残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资产处审核备案。低值品保管部门将低值品报废相关材料报资产处审核是否通过,并备案。
(5)处置收益上缴。低值品保管部门将处置收益上缴学校财务处,并将缴款收据复印件交资产处。处置收益不得低于评估价值的90%。
(6)账务核销。资产处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报废低值品进行资产账务核销,并将相关凭证交学校财务处进行财务账务核销。
四、低值品处置时间安排
请低值品保管员在10月31日前在信息门户→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报废→低值报废申请,填写并提交报废单。“鉴定人”一栏勾选高强老师。低值品报废需交还实物原件。
五、监督和管理
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对低值品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