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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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沪教委财〔2014〕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的文件精神及《2021年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蔡锦达
组员:李景玉、薛 雯、尚娅、任 健、孙刘杰、王勇、施勇勤、宗真真 周 婕、张林芳
二、评选细则
具体参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
四、评审程序
9月27日~10月8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 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2019级、2020级、2021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其中,硕士研究生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导师评价表》(见附件6)
(4)《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5)
(5)《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7)
(6)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交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交复印件)(论文发表需要图书馆的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
(1)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2)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20年9月1日之后。
3. 请申报的同学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辅导员宗老师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其中附件2和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337678030 @qq.com)
10月11日~10月13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10月14日~10月20日:学院公示阶段
学院应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10月21日~30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