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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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的通知》(上理工〔2020204号)的文件精神,2021第二批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开始启动,请有意向并满足条件的老师点击下方链接里的文件及表格,按照相应职称和学历填写对应表格。表格中有关成果和科研项目部分请去科技处盖章证明(联合培养导师请出具项目所属部门的盖章书面证明或项目合同书且合同标明本人负责的经费额度),论文部分附上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审核原件。支撑材料的装订顺序需与申请表中所填成果顺序完全一致。

申请材料将先由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审核,未达到基本要求的申请不予上会。请各位老师认真参阅文件规定。

请申请人在2021531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交到学院办公室507。 电子版发至邮箱:chubanyishu@163.com

本批次硕导申报成果时间限定的近三年是指20186月至20215月、联合导师申报成果时间限定的近五年是指20166月至20215月,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材料核查。

相关文件规定及表格见链接:

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https://yjs.usst.edu.cn/2020/1117/c7129a233545/page.psp

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https://yjs.usst.edu.cn/2016/1017/c7129a15146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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