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46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市级)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校级)。

3、对自愿赴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在职与定向委培生除外)的5%

二、评选程序

46~49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5

2、申报材料

1)《附件2-2021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双面一页打印,交纸质版)》;

2)《导师评价表》(见附件4,交纸质版)

3)《算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交纸质版)。

4)《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6,交纸质版)

5)《附件3-2021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337678030@qq.com,同时提交纸质版)

6)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原件及获奖证书(论文发表需要图书馆的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请申报的同学于49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412~415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组织答辩,按学校学院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419~423日:学校统一公示阶段


附件1-版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 - 副本.doc

附件2-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3-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市级).doc

附件4-导师评价表.docx

附件5-算分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成绩绩点测算模板.xlsx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