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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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7〕68号)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蔡锦达
组员:吴建安、薛 雯、尚娅、任 健、孙刘杰、施勇勤、王勇、宗真真、 周 婕、张林芳
二、学院评审细则
具体参见附件《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附件1)。
三、评审程序
3.1 学院评审细则(附件1,https://ccad.usst.edu.cn/2021/0120/c6911a241570/page.htm)
3.2 研究生在3月10日下午5点前须完成申报
3.2.1 申报对象
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19级“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MBA、MPA、MEM、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2.2 申报奖项
一等奖 12000元/年(资助比例:15%,18人);
二等奖 8000元/年 (资助比例:35%,42人);
未申报者则按照三等奖学金发放,三等奖 5000元/年 (资助比例:50%,61人)
3.2.3 各专业资助比例:
艺术设计专业(一等2人,二等4人,三等6人);
文科:(一等13人,二等30人,三等44人);
工科:(一等3人,二等8人,三等11人);
3.2.4 提交申报材料
a. 《学业奖学金算分申请审批表》《导师评价表》、《成绩绩点测算表格》(见附件2、3和4)
b.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公章)、六级证书(交复印件,审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审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交复印件,审原件)。
c. 请申报的同学于3月10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3.3 3月11日~16日:学院评选阶段
3.4 3月17日~23日:学院公示阶段(不少于5个工作日)
3.5 3月24日~31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联系电话:021-55274174。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