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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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根据《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上理工〔2020〕237号文件要求,学校已经启动2020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2020年个人考核表全部实行网上填报。
填报系统开放时间:12月14日—12月31日。填表步骤详见附件:2020年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操作手册。按照附件操作。
请教师先行认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确保成果科研秘书审批后,科技处审批完毕;被退回重填的老师,请按要求重新填报。
教学工作量已在系统更新。若数据有误请咨询学院归口管理人员。
教职工个人请于12月23日前系统填写完毕。
确定各系(办)教职工的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系的优秀名额详见附件1。各系(办)主任请于12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拟推荐优秀名单排序及其考核相关信息填写在附件2:“2020年度考核结果评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my@usst.edu.cn上报学院,学院审核及统筹提名时予以参考。(如对考勤、申报国家级项目等方面数据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之前反馈给院办)2020年度新入职、国内外访学以及退休人员均参与此次年度考核工作。学院召开岗位聘任考核与业绩津贴分配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对各系报送及学院提名的评优人选进行讨论审核,最终确定学院考核优秀上报人员名单。
学院岗位聘任考核与业绩津贴分配工作小组会议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相关手续详见安排表,时间更改的地方将及时通知。
不同意考核结果者,由部门上报学校复议,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考核表收齐统一上交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
学院中层领导参加学校考核;辅导员参加学生处考核。其他未详尽事宜,请查看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关于2020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操作的说明 :https://rsc.usst.edu.cn/2020/1210/c2816a237757/page.htm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附件1:2020年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操作手册(必看).doc
附件3 :各部门考核优秀名额表,人事处在编反馈数据,请排序
附件4:
一、各类人员岗位考核要求
请各系严格按照学院“2014--2016年学院岗位聘任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的年度额定业绩点指标,及学院相关文件,推选考核优秀人员,推选名单学院将进一步审核,如遇不达标者,系上报的该优秀名额作废。
二、各类人员岗位考核方式
(一)、专任教师
1、通过年终本人工作述职、本部门全体教师测评综合计算确定考核结果,主要考察“师德师风、业绩贡献”两方面。(表1、表2)
具体测评方法为:
测评结果=0.5系党政工领导评价 +0.3本部门全体职工评价+0.2团队负责人。
2、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次。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不合格等次。
表1 :相关岗位额定业绩点指标(工科/文科、艺术) | ||||
专业技术职务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教学工作量 | 以学科内平均工作量为标准 | |||
科研业绩点 | 5/2 | 2.5/1 | 1/0.2 | 1/0.2 |
成果业绩点 | 8 | 4 | 4 | 2 |
合计 | 13/10 | 6.5/5 | 5/4.2 | 3/2.2 |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基本合格。
(1)发生三级教学事故;
(2)师德师风评价差;
(3)无故缺席院、系活动累计2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优秀”;累计3次及以上者,考核为“基本合格”。
(4)不服从院、系教学任务安排者。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不负责或出现失误,造成较大损失、较坏影响或受到刑事等处理;
(2)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学术道德腐败及以权谋私侵占公众利益的行为;
(3)发生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因责任等主观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5)无故缺席系、院活动3次以上或多次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二)、管理人员
通过领导及服务对象(教师、学生代表)满意度测评,年终本人工作述职、本部门全体职工测评综合计算确定考核结果。具体测评分值计算方法为:
测评结果=0.4院党政工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评价 +0.4服务对象评价+0.2本部门全体职工评价。
考核评价对照表另行发放。
(三)、实验中心人员
(1)实验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是指中心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助理)及实验人员等学院办学辅助人员。其考核分为教学工作量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
(2)实验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参照专任教师考核办法,每年须完成110课时的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其它考核与专任教师相同。
(3)实验中心教师实行坐班制,以便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参照学院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