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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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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评选方法

学院参照《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以及教务处相关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工、文、艺三大学科群的教学特点,对不同学科群的专业教师的综合教学成果进行综合考量。学院会避免单纯以“上课学分”和“评教排序”作为唯一评选依据,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态度、课程评教参评人数、督导和同行专家评教相结合、所授课程的课程类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成效、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等,并注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

二、评选条件

1.参评课程符合文件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参评教师按要求参与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并满足“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教学单位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40%;

2)参评教师2019-2020学年两学期的总体评教成绩均列本教学单位授课教师的前40%;

4.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参评;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5.为了充分调动更多老师的教学积极性,连续两年以同一门课程(量大面广的基础课除外)申报并获得课程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建议继续以该课程参评;

申报一等奖的教师从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等方面准备3-5分钟PPT答辩;

6.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19-2020学年度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2019-2020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一等奖名额初定4名,学校奖励金额为1万元;二等奖名额初定9名,学校奖励金额为0.5万元。

四、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系部汇总

申报教师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参评教师课程教学综合考量表》(附件4)及其佐证材料交至所在系部,并附上最新版教学大纲(PDF电子稿);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各系汇总后将附件2(电子稿和打印签字稿)、附件3(电子稿)、附件4(电子稿)+佐证材料(复印件)、教学大纲(PDF电子稿)一并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汪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2. 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后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学院将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时间进行推荐上报,学院汇总排序将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评审确定。

3.学校评审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全面审核,组织推荐课程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的教师进行答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经学校评审,最终未获评一等奖的进入二等奖评审环节(若获评二等奖,不占用原二等奖名额);最终未获评二等奖的,不予递补。

 

请各系于202011317点前将上述材料(附件234及佐证材料、PDF教学大纲)送交学院教务办,并发送电子文档至cbysbg@usst.edu.cn联系人:汪老师

 

注:申报表中的教学基本情况”一栏,请将期限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课程一并填上(只填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只提交申请课程的大纲。

 

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01029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