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1483
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20〕6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奖金额度
2019-2020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上海市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标准5000元。
2. 评审范围
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高校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3)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2019-2020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5)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3. 评审方式
(1)第一阶段:学生线下申请。学生线下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国家励志、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相应汇总表(附件二),将审批表纸质版和相应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辅导员和学院初审。
(2)第二阶段:线上申请和审核。学院初审推荐同学,进入上海市奖学金申请管理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线填写申请表,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填写院系评审意见,系统提交初审推荐名单。
学生登录网址为: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辅导员登录网址为: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网址为: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3)第三阶段:学校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由学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委员会组成专项评议小组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市教委。
4.评审方式、流程及公示
(1)学院学工办成立2019-2020学年“三奖”工作评审小组,专门负责学院“三奖”评审工作。
(2)“国奖”、“上奖”评审流程: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资质推荐——评审答辩会——学院公示。学生答辩形式:3分钟自我陈述+2分钟问答。
(3)“国家励志奖”评审流程: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资质评审——学院审核、公示。
(4)三奖评审名单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5.评审日程安排:
(1)学生线下申请时间:9月29日-10月10日17:00;
(2)辅导员审核学生资质时间:9月29日-10月12日;
(3)“国奖”、“上奖”评审答辩时间:拟定于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国奖”、“上奖”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17:00之前把《(2019-2020学年)国家、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申请表和《版艺学院2019-2020年度国奖、上奖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给各自辅导员老师;
(4)学院公示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5)学生网上申请: 10月14日-10月15日;
(6)学院网上审核时间:10月15日-10月16日;
(7)学院纸质材料报送:10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说明事项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报送。
上述各项奖学金评审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各项目实施细则。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