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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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沪教委财〔2014〕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的文件精神,及《2020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蔡锦达
组员:吴建安、薛 雯、尚娅、任 健、孙刘杰、王勇、施勇勤、宗真真 周 婕、张林芳
二、评选细则
具体参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各类奖项评定细则》。
四、评审程序
9月28日~10月10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 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2018级、2019级、 2020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6)。硕士研究生可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7)。
(4)《导师评价表》(见附件3)
(5)《成绩绩点测算模板》(见附件4)
(6)《国家奖学金算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7)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要盖章)、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及获奖证书(论文发表需要图书馆的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1)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2)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19年9月1日之后。
3. 请申报的同学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成册后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附件5,附件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134972682 @qq.com)
10月12日~10月14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10月15日~21日:学院公示阶段
学院应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10月22日~30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附件: 通知.rar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