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1097

2019年度考核工作已开始,根据学校的年度考核通知,学院(部、中心)承担教学、科研、实验等工作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学生辅导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实行网上考核。

一、考核工作要求及名额下达

1、专业技术岗位年度工作考核表

1127日后,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在业务直通车栏目中,依次点击人事服务、年度考核填报,进入年度考核界面,点击编辑进入填报界面,填写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和自我评价等信息(填报前请点击填报说明查看操作说明),其他数据如教学工作情况、公开发表论文情况、承担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情况、科研项目及经费到款情况、专利获取、各类获奖情况等,由系统从各职能部门汇总数据中直接获取,若数据有误请咨询学院归口管理人员,个人应在20191220之前填写完成全部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学院(部、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表。

2、党政管理岗及其他专技岗年度考核表在人事处网站 “年度考核通知”下载。

320191223日前各系部完成对教职工年度考核,根据下达的优秀名额取整评优。余额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统筹提名(见附件1)。

请各系根据学院考核分配方案附件要求完成年终考核评优(具体见附件2)。各系(办)主任请于1223日将本部门的拟推荐优秀名单及其考核相关信息填写在:表32019年度考核结果评价汇总表”上报学院,学院审核及统筹提名时予以参考。(如对考勤、申报国家级项目等方面数据有异议,请于1210日之前反馈给院办)

42019年度新入职、国内外访学以及退休人员均参与此次年度考核工作。

5、学院召开岗位聘任考核与业绩津贴分配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对各系报送及学院提名的评优人选进行讨论审核,最终确定学院考核优秀上报人员名单。

 

二、个人考核表的填写和打印注意事项

1.相关的个人考核表格可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可在电脑上完成(打印后手写签名!),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张纸)考核表是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档案归档要求制订的页面格式,不容许有任何页面上设置的改变!

2.个人填写时,如果行数不够,请将主要的重点的部分填在表里,其他内容可另附页说明,个人填完并亲笔签名后上交部门。

3.考核等级应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待学院将考核结果输入考核系统之后,本人同意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栏亲笔签名后于202016日前以系、部门的形式统一交院办。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2:

一、各类人员岗位考核要求

  请各系严格按照学院“2014--2016年学院岗位聘任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的年度额定业绩点指标,及2018年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修改稿,推选考核优秀人员,推选名单学院将进一步审核,如遇不达标者,系上报的该优秀名额作废。

二、各类人员岗位考核方式

   (一)、专任教师

 1、通过年终本人工作述职、本部门全体教师测评综合计算确定考核结果,主要考察“师德师风、业绩贡献”两方面。(表1、表2

   具体测评方法为:

 测评结果=0.5系党政工领导评价 +0.3本部门全体职工评价+0.2团队负责人。

2、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次。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不合格等次。


  表1 :相关岗位额定业绩点指标(工科/文科、艺术)

专业技术职务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教学工作量

以学科内平均工作量为标准

科研业绩点

5/2

2.5/1

1/0.2

1/0.2

成果业绩点

8

4

4

2

合计

13/10

6.5/5

5/4.2

3/2.2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基本合格。

1)发生三级教学事故;

2)师德师风评价差;

3)无故缺席院、系活动累计2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优秀”;累计3次及以上者,考核为“基本合格”。

4)不服从院、系教学任务安排者。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不负责或出现失误,造成较大损失、较坏影响或受到刑事等处理;

2)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学术道德腐败及以权谋私侵占公众利益的行为;

3)发生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因责任等主观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5)无故缺席系、院活动3次以上或多次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二)、管理人员

    通过领导及服务对象(教师、学生代表)满意度测评,年终本人工作述职、本部门全体职工测评综合计算确定考核结果。具体测评分值计算方法为:

测评结果=0.4院党政工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评价 +0.4服务对象评价+0.2本部门全体职工评价。

考核评价对照表另行发放。

  (三)、实验中心人员

1)实验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是指中心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助理)及实验人员等学院办学辅助人员。其考核分为教学工作量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

2)实验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参照专任教师考核办法,每年须完成110课时的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其它考核与专任教师相同。

    3)实验中心教师实行坐班制,以便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参照学院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