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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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的通知》(上理工[2016]125号)的文件精神,2019年(春季学期)硕士生导师认定工作开始启动,请有意向并满足条件的老师点击下方链接里的文件及表格,按照相应职称和学历填写对应表格。表格中有关成果和科研项目部分请去科技处盖章证明(联合培养导师请附上合同复印件),论文部分附上复印件,审核原件。
申请材料将先由学位委员会成员审核,未达到基本要求的申请不予上会。请各位老师认真参阅文件规定。
请申请人在2019年5月29日前将已在科技处盖好章的表格一份、论文和成果复印件交到学院办公室A507B。
详见:http://yjs.usst.edu.cn/html/dsgz/dsxp/2018/12/21/4185dfe3-0264-4da0-b996-faf5f02f80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