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交处关于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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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理工大学对外开放与国际化建设、鼓励和加强我校教师及研究生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术合作和交流。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的总体布置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计划申报工作。

一、计划内容

1、项目支持教师与其指导研究生作为学术共同体,赴境外开展为期3~5周高水平科学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2、项目应依托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研国际合作目标,申报学院不限,但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不予以支持;

3、项目共分三期,此次申报为第二期(即2019年度),重点支持导师研究生学术共同体利用暑期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由研究生导师填报计划表,学院组织初审后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处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3、审批主要依据:合作方情况、合作交流内容和预期成果。

三、经费支持

项目计划完成后,提交项目完成情况表,经由所在学院同意,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考核通过后按港澳台地区(0.5万元/人)、周边国家(1万元/人)、其他国家(教师1.5/人,学生1.0万元/人)予以资助。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汇总材料后于325日前将《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计划申报书》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一份送交国际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Tel55271502),电子版发送至fso@usst.edu.cn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交流计划申报表.doc

国际交流处、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三月